网络与数据中心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定级评审
11月17日,网络与数据中心组织专家对发展规划处二级学院目标管理系统、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平台、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系统、校工会教代会提案、校工会工作平台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、大型仪器共享平台、资产管理平台、后勤管理集团公寓管理系统、零星修缮系统、维修平台等6个部门共11个新近上线信息系统开展信息系统定级评审。在各相关单位和建设服务商积极配合下,评审工作顺利完成。
定级评审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基础环节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基础,通过比对学校各网络和信息系统与国家安全标准之间的差距,找到目前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足进行针对性安全整改,能够有效地提高我校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建设的整体水平,提高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,降低系统被攻击的风险。2017年6月1日国家《网络安全法》正式实施后,进一步明确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法律地位。《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: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,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,履行安全保护义务,保障网络免受干扰、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,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、篡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