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(试行)》的通知
教技厅函〔2014〕74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部门(单位)教育司(局),部属各高等学校,部内各司局、各直属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行业信息安全工作,指导和规范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,现将《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,认真组织实施。
联系人:教育部科技司潘润恺
电话:010-66096457 邮箱:prk@moe.edu.cn
教育部办公厅
2014年10月27日